林墨知道在自己有能力生产枪械之前,就得一直忍受这样的垃圾枪。
可问题是,即便这样的垃圾枪,部落里还有近半的战士不会使用,连怎么开枪都是第一次学!
“难搞...”
看着火枪分发到族人们手中,一个个族人跟看稀奇一样,甚至把火枪当成了冷兵器挥舞,有的甚至还从后面塞铅弹,聪明些都也只能磕磕巴巴几分钟才能装好一杆枪,在他们手中,火枪跟烧火棍没多大区别。
林墨直拍脑门,怪不得易洛魁部落不愿意跟白人打仗了,毕竟这种军事代差怎么弥补?
理想和现实的落差实在太大。
这个时代的燧火枪,根本不是上手就能用的方便兵器,不说复杂的阵列,就简单的开枪,欧洲的新兵训练营里都得练半个月。
“鹰神,白牛部落和其他新加入部落的族人,都没有使用过火器。”长弓叹息着走到林墨面前,脸色也很难看。
因为他发现,虽然殷部落的战士开枪都很麻利,而后加入的白牛部落和其他几个小部落的男人,根本没接触过火枪,有的甚至还会被火枪的声音吓倒。
总不能一打仗,全让所剩不多的殷族人上吧?
“哈哈,黑鹰你是不是在做梦,竟然幻想让一群猎夫来当战士...”旁边满腹怨气的黑马都忍不住阴阳怪气起来,他都看得出来殷部落大多数男人连枪都不会开,而自己卡瓦部落的战士们,可是早就开启了火枪训练的。
连枪都不会开,还敢号称绝不迁徙,抗击白人?
他强忍着笑意,想看看黑鹰今天是怎么丢脸的,挽救一下自己被他打击的颜面。
可林墨只是微微皱起了眉头,发现情况比自己想的严峻得多,等族人们学会怎么开枪,自己的头皮恐怕都已经风干了。
但这只是个问题,前世那位伟人说过,要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!
观察之下他发现,装填燧发枪难度最大的地方,倒不是把铅弹从枪口捅进去,而是倒火药。
倒多一点,当场就给你炸膛,倒少了,根本发射不了,这就是生手跟熟手最大的差别。
“有办法,一定有办法解决...”林墨咬着指甲观察族人们练习装枪,搜索着前世记忆,那些看过的文献在脑海中无比清晰。
“硝化棉线...”忽然,林墨想起了一个名词,拿起一块定装弹药的纸壳子弹观察,看见里面装着铅丸和火药,一般枪手需要先咬开纸壳,往药池里面装粉状药,才能开始装子弹。
但硝化后的棉线,能替代这个过程,让纸壳子弹塞进去就可以直接打火,加快开枪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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