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亥俄州落叶季的漫天枯黄,恨不得将大地铺满,一下起小雨来噼里啪啦作响。
林墨,或者说黑鹰,睁开眼时。
透过草的缝隙看见些许蓝天,意识到自己在一座原生态的茅草房子里。
当他尝试起身,眼前兽皮短裙,黑发及腰的少女,抬起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盯着他。
“您终于醒了!”
而林墨醒来的第一件事,却是用了半天时间来消化记忆,思索着自己如今的处境。
现在是1790年,乾隆五十五年,那个巨人暂且不说他,睡的正酣呢。
英国人正在满世界殖民,去年法国大革命刚开始,三年后路易十六就要人头落地,而那位来自科西嘉岛的世界伟人今年才二十一岁,尚未开始崭露头角,欧洲各国都在紧锣密鼓的采购英国的珍妮机,挣着抢着踏入第一次工业革命……
1790,一个变革的时代,一个诸多文明碰撞的时代!
而自己却不穿清,不穿美,甚至没穿到法国科西嘉岛上那位伟人身边。
穿成了一个北美大草原上的印第安部落酋长,正处在刚建国不久的美国人屠刀下!
脑海中,莫名响起了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的那句名言。
“应该把印第安人从臀部往下剥皮,才可以制作出长筒靴!”
他无奈叹息一声,很确定的一点,就是自己并不想变成美国人脚下的一双长筒靴。
正当打算起身出去看看时,挡风兽皮外却突然传来一阵嘈杂争吵声。
“现在怎么办?白人的追兵就快来了,所有部落都被打散了,再不能找到一片栖息之地,族人都会饿死的!”
“迁徙吧,没别的法子了,白人的目的就是抢走我们的土地,把我们往西边赶!”
我,昏了一天吗?林墨思索着,为了自己的小命,开始复盘当下的情况。
自己所在的这个殷部落,和俄亥俄州北部的所有印第安部落,都被奥古斯塔民兵团打散了。
他知道美国民兵团初期的目的,就是把印第安人驱逐到中部荒漠,自然消亡。
所以哪怕打游击,印第安人也必须守住最后可耕种的北美东北部,否则就是万劫不复。
思索半晌后,听见草屋外的意见越来越统一,林墨觉得自己必须要站出来说话了,果断的走下茅草床,站在草屋门口高喊了一句。
“鹰神,知道未来的道路!”
声音很轻,却有种异样的平静,顿时引起了草屋外的人注意。
鹰神,就是殷部落所信仰的部落神,作为部落酋长,林墨当然可用神的名义发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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