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脚上穿着的正是颜红梅买的那双球鞋,姐姐命令我马上脱下来。
见怒气冲冲的样子,我只好照做。
她拿着我脱下来的球鞋出了学校,而我只能穿着袜子回到宿舍,一路上倒是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。
宿舍里,高盛正在往头上抹头油,身上也香喷喷的,应该是要去和哪个女同学约会。
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高盛,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富裕,宁愿饿着肚子也要买头油面霜之类的东西。
我问他,“收拾得这么体面,又准备去祸害哪个女生?”
他扔给了我一封信,“别说得那么难听好不好?她们是被我的才华征服的。”
高盛自诩为‘艺术家’,他的偶像是达芬奇,还收藏了一张《蒙娜丽莎》的油画。
当然不是真品,也就值五毛钱而已。
他看了看我的双脚,“怎么回事?你的鞋子……,”
“哦,扔了。”
高盛调侃道:“你真豪横,有钱人就是不一样。”
我躺在床上,准备看那封信时,他过来问我借外套。
我让他自己选,看中了我的哪件衣服随便拿去穿。
朋友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,也不知道这话是谁说出来的。
等高盛吹着口哨离开宿舍后,我才把信拆开,竟然是柳红月写给我的,实属有些意外。
柳红月在一所师范学院读书,她将来还是希望当一名老师。
这也是她上大学后写给我的第一封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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